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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于2007年11月7日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新版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一栏中已经没有房地产的身影。此外,在制造业领域,此次调整中鼓励类别产品档次比2004年版本明显提高。
此次调整将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行为全部列入"限制"行列,同时对外资进入服务业、资源金属业进行大幅度限制。根据目录,我国的新闻网站、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高尔夫球场的建设、经营,禁止外资进入。
本次调整充分体现了我国力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努力,越来越追求"利用外资"而不是"被外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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