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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立审批 |
青浦外经委项目审批科 |
1、合同、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注:独资项目免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时代项目建议书的可免、需申请进口设备免税的100万美元以下和100万美元以上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本
2、中方合营者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报告(注:独资项目或委托代理项目由市外资委认可的咨询机构代理申报)
正本
3、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
4、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复印件
5、各方董事委派证明
正本
6、企业正副总经理的推荐证明正本
7、合资或合作项目中方高级人员登记表(指出任董事会或正副总经理)
正本
8、根据申报项目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国有资产评估证明等)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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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中纺城二楼
外经委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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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39720220,59728288转661、662
传真:59717126
电子邮件:smert@shqp.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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