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立项受理
注:不涉及基本建设和前置审批的项目可直接至工商青浦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登记(查名)”,立项受理所需提供的资料于设立审批时一并报青浦外经委项目审批科 |
青浦外经委项目审批科 |
1、投资各方签订的合资(作)意向书(外资项目免) 正本
2、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新建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表格式)(须经中方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外资项目或委托代理项目由咨询机构确认)正本
3、投资各方合法开业(营业)证明 复印件
4、外方银行资信证明/个人投资出具存款证明 正本
5、外方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个人投资出具本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6、生产经营场所落实证明(房屋及场地租赁或转让协议、土地批租/转让协议) 正本
7、房屋土地所有权属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复印件/复印件
8、中方合营者根据企业性质应提供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股东决议,私营企业提供股东决议及净资产评估报告)
正本
9、属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函 正本
10、其他资料(投资者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正本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土地批租的需同时提供筹建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代理申报项目需提供代理申报协议等)
正本
11、需征用土地、新建房屋的基建项目需由区计委牵头各部门进行项目会审后出具投资环境落实证明(投资环境附表)
复印件 |
1.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总额100万美元以下项目)
2.新建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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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中纺城二楼 外经委窗口 |
电话:39720220,59728288-661、662
传真:59717126
电子邮件:smert@shqp.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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