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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更好为广大投资者服务,受区府委托,自2003年10月9日起青浦区对外经济委员会对我区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合同、章程一般条款的修改,如企业名称变更、企业注册地的变更、门牌号的变更、产品出口比例的调整、董事会人数的调整、投资方更名、出资期限及出资方式的变更等事项,实行表格式批复,替代原来的区府批文,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及缩短审批时间。其他涉及合同、章程重要条款修改的,如:经营范围调整、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金调整、股权变更等变更事项仍然按照老办法办理。
二00三年十月十日
发布日期: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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